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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市龜山區文欣國民小學

學務處校園公告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相關規定宣導

{{ $t('FEZ001') }} 生教組長

{{ $t('FEZ002') }} 學務處|

一、 依據文化部114年10月15日文影字第11420436704號函辦理。
二、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相關規定,不要購買黃牛票、販售票券不能加價、不得以不正方式(例如使用外掛程式)購買藝文表演票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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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相關規定宣導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5') }} 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