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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市龜山區文欣國民小學

學務處校園公告

轉知行政院公告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第一項第三款尿液確認檢驗判定檢出毒品項及濃度值」

{{ $t('FEZ001') }} 生教組長

{{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據本府交通局115年8月13日桃交安字第1150066245號函辦 理。
二、旨案係行政院審酌新興毒品氾濫及防制毒駕行為之實需,為使適用《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3款「不能安全駕駛罪」之毒品品項及確認檢驗判定濃度更臻完備,爰修正旨揭尿液確認檢驗判定檢出毒品項及濃度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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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公告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第一項第三款尿液確認檢驗判定檢出毒品項及濃度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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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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