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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校園公告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4年6月4日公告修正之「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

{{ $t('FEZ001') }} 衛生組長

{{ $t('FEZ002') }} 學務處|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7月2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069869號函辦理。
二、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為保障我國食品衛生安全,精進餐飲業衛生管理,爰製作旨揭宣導品及簡報教材,並置於該署官網首頁>業務專區>食品>餐飲衛生項下:
(一) 宣導品:
1、 出版品及宣導品專區>單張宣導品。(https://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3998)
2、 餐飲衛生相關法令規章>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http://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3077)
(二) 簡報教材:相關法規說明會資料>114年度「餐飲衛生安全管理教育訓練」。(https://www.fda.gov.tw/TC/site.aspx?sid=12249&r=1229417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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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4年6月4日公告修正之「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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