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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市龜山區文欣國民小學

學務處校園公告

桃園市補助參觀特色場館或藝文展演活動實施計畫」經費申請

{{ $t('FEZ001') }} 訓育組長

{{ $t('FEZ002') }} 學務處|

一、 依據「桃園市補助參觀特色場館或藝文展演活動實施計畫」辦理。
二、 旨揭計畫115年上半年提出申請時間自115年2月23日(星期一)起至3月31日(星期二)止,餘補助原則及申請方式等詳如實施計畫;倘有餘額,將另案函知115年下半年可提出申請之時間,檢附本案計畫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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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補助參觀特色場館或藝文展演活動實施計畫」經費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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