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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市龜山區文欣國民小學

學務處校園公告

轉知115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

{{ $t('FEZ001') }} 訓育組長

{{ $t('FEZ002') }} 學務處|

說明:   

一、比賽實施要點修正重點如下:

(一)  為利區分比賽類別及比賽組別,故酌修相關文字:將第柒點各「組」改成「類」,使第柒點所稱「類別」,與第捌點「組別」有所區別;本要點其餘相關處亦以此類推統一修正名詞。

(二)  補充敘明參賽者名冊(本要點附件1)繳交規定:網路報名時只需填報參賽學生數及候補人數,決賽報到當日再提交參賽者名冊。

(三)  將「劇本封面」新增為本要點附件2:考量「劇本封面」範例格式本館已公告兩年且具普遍採用共識,故將其新增為本要點附件2,提供參賽團隊依照要點規範使用之;原附件2「劇本授權書」及附件3「參賽劇本切結書」,依序調整為附件3、4。

(四)  增設副監場主任一人:因應現行實務作業需求,決賽承辦單位除監場主任外,另增設副監場主任一人,以襄助比賽相關行政與爭議等事務。

二、預定辦理時間自116年4月7日至5月10日間舉行,依決賽報名隊數安排賽程後公布施行,為維護學生參賽權益,請於其他活動相關期程規劃時,將本比賽期程納入評估,俾避免及降低本賽事與其他活動辦理時間衝突情形。

三、要點同時公布於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全國學生創意戲劇 比賽網站(https://web.arte.gov.tw/drama/),可逕行下載。

四、欲參加旨案比賽需先於本市115學年度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取 得代表權,有關本市115學年度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 將另函文各校,如貴校新學年度業務承辦人員有所異動,務 請確實列入移交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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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5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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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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