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特教組長
{{ $t('FEZ002') }} 輔導室|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115年5月13日府體全字第1150125841號函辦理。
二、 本案要點修正機關及單位名稱,包含修正為「運動部」及該部「適應運動司」,並自即日生效。
三、 本案電子檔得於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https://law.sports.gov.tw )下載。
{{ $t('keywords')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5') }} 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