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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市龜山區文欣國民小學

人事室校園公告

檢送「桃園市政府113年公教員工特約托育服務機構名單及優惠措施一覽表」,請查照並自行參考運用。

{{ $t('FEZ001') }} 人事主任

{{ $t('FEZ002') }} 人事主任|

一、依「友善家庭-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及參照「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員工子女托育服務實施方案」辦理。

二、本方案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優惠對象及方式:

1.優惠對象為桃園市政府(下稱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之公教員工,包含公教人員、技工、工友、駕駛、約聘僱人員及約用人員,以及本府所屬事業機構及行政法人之職員。

2.憑員工卡、識別證或在職證明等文件,可享優惠方案。

(二)本方案僅提供優惠資訊予優惠對象自由參考運用之,本府不經手任何金錢,亦不收取任何財務回饋;如發生消費糾紛或訴訟,由優惠適用對象逕依消費者保護法或民法之相關規定辦理,本府不介入當事人與托育服務機構間權利義務之履行。

(三)本方案為2年1期,自本函文發文日為起始日至2年特約期滿為止;終止合作關係或托育服務機構停止營業時,將公告於本府人事處網站。

(四)特約托育服務機構及優惠措施,可自行至本府人事處網站員工福利專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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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桃園市政府113年公教員工特約托育服務機構名單及優惠措施一覽表」,請查照並自行參考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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