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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市龜山區文欣國民小學

人事室校園公告

轉知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健康檢查補助標準表」,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一案

{{ $t('FEZ001') }} 人事主任

{{ $t('FEZ002') }} 人事主任|

說明:   

一、依本府人事處114年12月10日准簽辦理。

二、本次修正旨揭標準表內容,增列補助對象高風險職務人員,補助標準如下:

(一)  滿40歲:每年新臺幣(以下同)4,500元或每2年9,000元。

(二)  未滿40歲:每2年4,500元。

三、檢附修正後旨揭標準表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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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健康檢查補助標準表」,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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